第四百四十七章離奇兇殺案
劉玉倩面色漲紅道:“那三根金條的確只是模擬的金條而已,我原本將東西放在墓中只是爲了表達一番心意,沒想到……”
這時,房門開啟秦雪拉著白雪從臥室走了出來,我驚訝的發現,白雪跟在秦雪身後,居然變的溫柔乖巧起來,雖然身上的傷勢還沒有好利索,但是臉蛋上的表情卻非常溫和。
“白雪的病情,這麼快就好了麼?”劉玉倩忍不住好奇問了一句。
白雪點了點頭,用嬌柔的語氣回道:“嗯,我的病已經好的差不多了,多謝玉倩阿姨關心!”
“好了,既然秦家兩位法人都已經到場,那我們趕快過去指認現場吧!”後方的警察突然開口打斷了劉玉倩和白雪之間的閒聊。
我們直接上警車,跟著警察一起離開天雪城,再次回到了秦家的祖墳。
上一次我們離開的時候,使用泥土把豎井口徹底封死的,但是現在井口又被人給挖開了。
而且那四具屍體就擺放在井口,幾個法醫正在現場堅定屍體。
正好我們走到跟前的時候,法醫開口對警察說道:“經過初步堅定,這四個人全都是被鈍器傷害致死的,而傷口的裂痕和他們手中攥著的武器非常吻合,可以初步判斷,這四個人應該是持械互毆,最終同歸於盡的!”
屍體旁邊站著的是一名身材魁梧的中年漢子,這個人我之前見過,是蕭蕭的同事,名叫李丹,是刑警隊的副隊長。
李丹皺了皺眉頭嘀咕道:“要說他們持械互毆,兩敗俱傷我倒是可以理解,可是……三個人同歸於盡,這顯然缺乏動機啊,就算三個人勢均力敵半斤八兩,也不至於三個人同時死了吧?”
旁邊一名中年女警嘀咕道:“會不會是三個人被別人殺死了,然後兇手把武器塞到他們手中,偽造了自相殘殺的現場?”
“嗯?”李丹眼前一亮,將目光轉移到了法醫身上。
法醫連連搖頭,十分決然的說道:“這種可能是絕對不存在的,人死亡之後,肌肉關節是無法活動的,會始終保持著死亡前一秒鐘的狀態,李隊長你看,他們幾個人的手骨到現在還是合攏著的,可以判斷他們死之前一定是緊緊握著武器不鬆手的,絕對不會是死後被人塞入手中的!”
“嗯,你說的很有道理!”李丹點了點頭應道,“根據我的經驗也可以確定,這個死亡現場應該不會是偽造出來的!”
“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?”女警的疑問又來了,“這三個人就算是爲了搶奪黃金大打出手,也不至於鬧出人命啊,就算失手致死一個人,也不至於三個人集體同歸於盡吧,這……”
“警察先生,我有重要線索提供!”我們待在不遠處聽到了兩個警察的對話,劉玉倩便急匆匆走了上去表示她有話說。
李丹微微皺了皺眉頭回道:“你就是秦家的當事人對吧?”
“是的!”劉玉倩點了點頭,迫不及待說道,“那天晚上我們一共是僱傭了四個人過來下葬,但是現場躺著的就只有三具屍體,其中一人不見了蹤影,我敢肯定是那個人殺死了三個同夥,搶走黃金逃跑了!”
“你說什麼?”李丹的眼中頓時閃過一道精光,急忙追問道,“你說這三個人全都是那天晚上僱來下墓的幫工?他們總共是四個人對吧!”
“是的!”劉玉倩點了點頭說道,“這個人叫劉猛,這人是劉光,這個人則是劉疤,還有一個人不在場的人名叫劉興!”
“這位女士,你提供的情報對我們非常重要!”李丹趕忙追問道,“請你立即把劉興的詳細資料提供給我們,協助我們抓捕犯罪嫌疑人!”
劉玉倩回頭看了一眼秦雪,秦雪趕忙走上前說道:“李警官要不你們再仔細調查一下吧?我覺得那個劉興非常老實,應該不會做出來這麼恐怖的事情吧,我們會不會冤枉他了?”
“是不是冤枉的我們自然會調查清楚!”李丹嚴肅的回道,“總之這個劉興現在有重大作案嫌疑,必須嚴密調查!”
秦雪只得點頭道:“這四個人全都是和劉猛同村的,你們警察想要調查出來劉猛的下落應該並不難吧?”
說話間,秦雪還從懷中摸出來一張名片給李丹遞了過去:“當然,我這兒還有劉猛的名片,上面有兩個號碼,另外一個座機號碼應該是他們家中的,可以用這個溝通他們的家人!”
“這倒是不用了!”李丹並沒有接秦雪的名片,“我們已經查到了這個劉猛的戶籍資料,你確定劉興和劉猛是一個村的對吧?”
秦雪卻是有點兒拿捏不穩:“就算不是一個村的,也絕對不會陌生,我見他們經常在一起做活兒,非常熟悉!”
“好,多謝秦小姐提供的資料!”李丹擺了擺手說道,“周麗,你帶他們下去做一份兒詳細的調查資料,我立即帶人過去抓捕劉興!”
顯然,李丹心中已經認定劉興是兇手了!
當然,我心中也是有著同樣的推斷,兇手應該就是這個劉興吧。
那天晚上協助下葬的人一共有四個,其中三個人都是都在井口躺著呢,只有劉興不在場。
下葬的時候,劉玉倩是當著眾人的面兒,把金條擺放在供桌之前的,這件事情劉興也是知情的,如果劉猛等人見財起意挖墳的話,他必然也是其中一份子,現在劉猛等人全都死了,只有他還活著。
這不是明擺着的嘛!
我不明白,我不明白為什麼秦雪要幫劉興開脫……
法醫推算,劉猛等人的死亡時間是昨天晚上凌晨一點鐘左右,湊巧的是我,劉玉倩,以及秦雪三人那個時候正好是在精神病醫院探討白雪的病情,當時精神病院的兩名護工,以及主任醫師白磊都在場,而且醫院的走廊內還有監控攝像頭。
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證明,我們昨天晚上案發時候是在精神病醫院中,並不具備作案時間。
因此,我們三個人只是簡單錄了一個口供就沒事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