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八章 回家
從張隊的車上下來,我就來到了便利店,和老闆說了幾句客套話以後,老闆就離開了,我走到了收銀臺的後面開始了上班。
我已經習慣了自己在便利店上班的時間,因為沒有什麼客人,所以這工作還是很輕鬆的,我坐在櫃檯拿出了我懷裏麵的匕首。
看著魯爺爺送我的匕首外鞘,那上面像文字一樣的紋路看起來很漂亮,可是我不理解這些文字的意思,不過看起來很漂亮,而且這匕首外鞘的材質不只是青銅的感覺,摸起來涼涼的,很舒服。
我拿出匕首看了一會兒就收了回去,繼續在收銀臺後面坐著,黃晶晶的事情解決了,就剩下答應黃晶晶的去見她的父母一面,我的心情也輕鬆了不少。
發呆的時間過得很快,每天十二點鐘聲響起來的時候,我打起來了精神,有時候我都覺得我只需要十二點以後再過來就可以了,因為只有十二點以後這家便利店裏麵纔會有客人。
今天也是不例外,鐘聲響起了不大一會兒,就有幾個客人走了進來,每個客人都是拿好了自己的東西,就走過來結賬了,這時候我的工作才真正的開始。
熟練的為每個人都計算好需要的錢數,我的任務也就結束了,到了凌晨的時候,店裏麵也沒有了客人了,我又可以休息了,我就坐在那裏一直等到了天亮。
“老闆早!”天亮了以後,老闆走進了便利店。
“早,隊裡你來了有一個月了,這是你的工資。”老闆說著將一個信封遞給了我。
“謝謝老闆。”我收下了信封,對著老闆道了聲謝謝。
“不用客氣,好了下班吧,晚上別遲到了。”老闆對著我說道。
“好的。”我說了一句就轉身離開了便利店,口袋裏麵放著不靠文憑和複雜人際關係拿的第一個月的工資,我的心裏很高心,來了這麼久也算有點開心的事了。
我走出了便利店走在道路上,我在路邊吃了點東西,就向着家裏麵走了過去,我回到了家裏麵,將衣服脫掉以後,口袋裏麵的東西都放到了桌子上,這個時候我纔打開了我的老闆遞給我的信封,裡面是一沓一百元的人民幣。
我數了數,裡面剛好是三十張,也就是三千塊錢,剛剛好是一個月的工資,老闆並沒有因為我請假就扣錢,給我的是一個月的整工資。
我將錢放好以後,就躺到了床上,也許是因為發工資了心情好,所以很快就睡著了,而且這一次沒有夢到稀奇古怪的事情,這一覺睡得很香。
我醒過來的時候,還是被電話的鈴聲吵醒了,我看了看時間剛好是中午十二點左右的時間,我拿起手機,是張隊打過來的。
“喂,張隊!”我接通了電話,對著電話說道。
“小劉啊,在睡覺嗎?”張隊的生意從電話的另一端傳了過來。
“已經睡醒了,張隊。”我對著張隊說道。
“那好,我在樓下等你,我們去找黃晶晶的父母。”張隊對著我說道。
“好的,我馬上下來。”我和張隊說了一句就結束通話了電話。
結束通話了電話以後,我翻身從床上起來,穿好衣服,去樓下洗漱了一下,收拾好了以後,出了家門。
來到路口的時候,張隊的汽車已經停在了道邊,我快步的走了過去,開啟了車門走了上去。
“張隊。”我坐到副駕駛上對著張隊說了一句。
“恩,我們去黃晶晶父母的家裏吧!”張隊開口說話的時候就發動了汽車。
“張隊,魯爺爺走了嗎?”我開口對著張隊問道。
“師傅早上打電話告訴我,他已經離開了。”張隊對著我說道。
“哦,也不知道魯爺爺要去多久。”我低聲的說了一句。
張隊很快就開車到了黃晶晶父母的住處,我和張隊下了車準備去找黃晶晶的父母。
我和張隊走到了上次來過的院子,張隊走過去敲了敲門,可是敲了半天卻沒有人迴應。
“怎麼沒人呢?是不是上班去了。”我對著張隊說道。
“不知道啊,我問問隔壁的鄰居。”張隊說著敲了敲隔壁的門。
“誰啊?”隔壁傳來一個老大爺的聲音,不大一會兒隔壁的門開啟了。
“你們找誰啊?”門開啟以後,出來一位老大爺對著我和張隊問道。
“大爺您好,我是警察,我想問一下隔壁的這家人呢?”張隊開口對著老大爺問道。
“你說隔壁的小徐啊,他們回鄉下了,這小徐的女兒出意外了,小徐的老婆心情不好,所以小徐就帶著她回鄉下了。”老大爺對著我和張隊說道。
“大爺,那您知道他們什麼時候回來嗎?”張隊繼續對著老大爺問道。
“他們應該是不回來了,這房子好像都要賣掉了。”老大爺對著張隊回答著。
“這樣啊!那大爺您知道這家人的老家在哪嗎?”張隊繼續追問道。
“這我還真不知道,不過好像離這裏也不是很遠。”老大爺很含糊的說道。
“那謝謝您了大爺!”張隊對老大爺說了聲謝謝。
老大爺轉身回了房間裡面,張隊對著我走了過來。
“小劉,黃晶晶的父母回鄉下了,你打算怎麼辦啊?”張隊將問道的情況告訴了我,對著我問道。
“回鄉下了?怎麼這麼不巧。”我有些無奈的說著。
“那你打算怎麼辦啊?還要找黃晶晶的父母嗎?”張隊對著我問道。
“魯爺爺給了我符紙,我怎麼樣都要讓黃晶晶和父母見一面。”我對著張隊說道。
“張隊你可以幫我打聽下黃晶晶父母去哪了嗎?我想去找他們。”我對著張隊說出了我自己的想法。
“也不是不可以,可是你要自己去嗎?”張隊對著我問道。
“受人之託,忠人之事,我答應了魯爺爺就一定要做到。”我對著張隊說道。
“那好吧,我幫你找到黃晶晶父母的老家在哪!”張隊對著我說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