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9章 這麼肉麻
這時候劉家的人也都是看到了軒轅道人竟然騰雲駕霧帶著凡塵離開,一個個驚為天人,感慨道:“沒想到小友的師傅竟然是高人,我們原來都怠慢了。”
看到凡塵和軒轅道人的身影消失在天邊,我看了二哈一眼,笑道:“現在我們的目的都已經達到了,我們是時候也該走了。”
我和二哈在劉家多停留了一天,第二天帶著吳用也是告辭離開。我們先回到了力王所在的地方,將吳用交給了他。當力王問起有關藥物的訊息時,我一口咬定已經被饕餮吞掉。爲了對付饕餮,我們三個還付出了慘重的代價。看了一眼我和二哈,力王發現我們少了一人,以為發生了什麼,也不好意思再追問下去,便擺了擺手讓我們離開。
在回龍城的半路上,二哈也告別了我,說道:“我們就在這分開吧,這一次我閉關的時間恐怕不會太短,你小子一定要留住小命,別等我回來了卻只能給你收屍。”
“放心吧,小爺我可是最稀罕自己小命了。”我咧了咧嘴,緊接著拍了拍他的肩膀,輕聲說道:“兄弟,早點回來。”
二哈一愣,緊接著把我的手拍來,一臉反感地說道:“一個大老爺們說的這麼肉麻,讓我都起雞皮疙瘩了。”
頓了頓,他也是嘆了口氣,說道:“我和凡塵都不在你身邊,你小子可別那麼虎了。到時候你倒下了,可沒有人能夠再拉你一把了。”
說完,二哈便直接轉身離開,就給我一個落寞的背影。
凡塵和二哈都陸續走了,我孑然一身回到了龍城的家中。我們這一次走了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,家中已經布上了一層灰塵。我花了一下午的時間將家裏打掃了一遍,自從我們三個在一起,家裏一直都被他們攪得和垃圾堆一樣。現在雖然乾淨多了,可是卻讓我悵然若失,心裏空落落的。
就在我惆悵的時候,原本禁閉的窗戶突然彈開,一股陰風猛地吹了進來。我已經見多了這樣的情況,不用想都知道是誰來了,開口說道:“龍魔前輩你的訊息還真是靈通,我剛回來不到半天的時間,你就趕過來了。”
“當然,饕餮這件事上頭看的比較重視,早都想派人把這個傢伙抹殺了。他在北疆私吞了幾千個魂魄,按照規矩應該被打入地獄的。”
龍魔突然出現在了沙發上,說道:“你這麼快就回來,我想應該是完成了任務吧。”
我將火雲葫蘆丟給龍魔,說道:“我的確找到了饕餮,只不過和他交手的時候把他直接抹殺。”
龍魔接過火雲葫蘆開啟一看,確認是饕餮的屍體後滿意地點了點頭,說道:“你小子果然沒有讓我失望,看來我培養你是無比正確的選擇。放心吧,過兩天我會把獎勵送給你的。這段時間你好好修養,以後我交給你的任務,都比以前的小打小鬧要棘手的多,你要做好準備。”
說完,龍魔身形一動,化作一團黑氣直接飛出了窗外。
終於將龍魔的事情交付,我也算是鬆了一口氣,可以利用接下來的時間好好休整一番了。以後的半個月,我每天都是進行一些日常的修煉,如果有輕鬆的委託還會順手去接一下。更多的時間,還是待在道會之中跟老者切磋。雖說我現在還不知道老者的身份到底是什麼。但我發現好像整個道會都沒有幾個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,當我向二長老和望月前輩提起時,他們兩個也是連連搖頭,將話題岔開。
一晃半個月的時間過去,我的狀態早已經恢復了巔峰,而且拖了這一次的死裏逃生,我的實力又有了不小的長進。現在的我,已經能夠自主地啟用體內戾氣的力量,但是相對以前來說,對身體的負荷變得更大了。所以現在的當務之急,就是找到菩提經的完整版,纔可以徹底護住我的心神不被戾氣侵蝕。
當老者聽說了我的事情後,沉默了許久纔開口說道:“菩提經我在年輕的時候的確見過,當時是深藏在佛家之中,僅此一本。只不過我聽說佛家在多年前被天機會偷襲了一次,所以菩提經意外丟失。如果不出意外的話,可能就在天機會的手中保管。”
聞言,我有些頭疼地嘆了口氣,只能將這件事先放了下來。
還有一個小插曲,以我現在的實力,已經超越道會中大部分的成員了,而且身上功勞諸多。可以說,已經有足夠的資格擔任道會中的三長老了。我這一次回來,望月前輩又跟我提了一次,而且就連大長老也罕見地表示支援。只不過我想了想還是婉言拒絕,因為我還記得高亮叮囑過我的話。道會的水太深,安安心心修煉和完成委託就好了,千萬不要趟進渾水。
這天我從道會回到家中,發現信箱中被塞進了兩封信。回到家開啟一看,其中一封信竟然是由凡塵寄來的。他告訴我自己的傷勢已經全部恢復,現在已經開始按照軒轅道人的指導閉關修煉。等到出關的時候,就會來龍城跟我會和。
我笑著將信小心翼翼地收了起來。凡塵和二哈這兩個傢伙不在我身邊,我完成委託的時候總是感覺孤零零的,寡然無味。只不過他們兩個都能在這段時間提升自己的實力,我打心眼裏替他們高興。
拿出第二封信,我發現這封信上竟然沒有署名,只是寫著“高亮大師親啟”。師傅已經離開這麼長時間了,現在還打算寄給他,顯然應該是有事要委託他,並不知道他已經不在龍城。
開啟信封,裡面只是掉出來了一張照片。我將照片撿了起來,發現這是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自拍照。他穿著古樸的中山裝,站在一棟大樓的門口。而信封裏麵再也沒有其他的資訊,我不明白,發信人為什麼會莫名其妙地只發一張照片過來,根本沒有寫清楚委託的內容。